近日,苏坑镇调委会为他们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铁路建设务工受伤赔偿纠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联合乡在兴泉铁路永春段务工的农民工发出了感激的肺腑之言。
远方来客,请求调解
1月29日下午,苏坑司法所迎来了一群远道之客——来自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少数民族。
经了解得知,他们的亲属胡某因在工地摔倒昏迷导致动脉瘤破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转院到泉州市第一院,现还在住院治疗,因治疗费用及后期调养费用与中铁十八局兴泉铁路六标二分部施工方引起医疗赔偿纠纷,请求调解。
司法所所长、调解员余启智在了解该情况后,考虑到兴泉铁路属于国家立项的省重点项目建设,便当即将情况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苏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临时成立由镇组织委员许俊鑫(兴泉铁路项目苏坑段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余启智等组成的纠纷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在紧急召开内部会议后,决定一方面继续从病人家属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施工方,向他们转达了病人家属的诉求。傍晚时分,施工方代表吴某与巫某到司法所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在当事人双方激烈的争论当中,双方的争议事项也逐渐浮出水面:第一,胡某受伤的第一时间公司已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已经先行垫付医疗费用9.7万元整,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第二,胡某因本身具有动脉瘤疾病,无法认定为工伤,公司走不了工伤法律赔偿程序;第三,胡某家属要求公司支付他们14人从四川到泉州来回的车旅费不符合实际。
病人家属明确提出,扣除先期医药费,如果施工方能一次性赔偿20万元,那他们就能安心回四川过年。但施工方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这个赔偿金额,话里话外都充满着对病人家属诉求的不理解,明确表示希望病人家属能通过仲裁部门与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经过第一天的调解,调解小组成员深深体会到了此次纠纷非比寻常,从四川远道而来的十几个病人家属的衣食住行都是问题,调解每推迟一天他们的压力就越大,他们的情绪就越难以控制。
调解不成,申请仲裁
1月30日,调解的第二天,棘手之事纷至沓来。首先是调解进度毫无进展,病人家属情绪日益恶化,有几个人跟着施工方,不让施工方离开自己的视线;然后是病人医疗费用已将用完,到时候病人因欠费出院回到工地上将影响工地的正常施工。调解小组决定邀请苏坑派出所进行联合调解,当穿着制服的民警出现在调解现场时,病人家属的理智也逐渐恢复,冷静地听取调解员对当前形式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了,施工方依旧坚持公司不会再支付任何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所调解员只能无奈宣布调解暂告一段落,建议病人家属通过劳动监察、仲裁部门与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仲裁无法,再回调解
由于施工方隶属于中铁十八局,当地劳动监察、仲裁部门无权受理该类纠纷。1月31日傍晚时分,在绵绵细雨中,当事人双方再次踏入苏坑镇人民调解室,调解一直持续到晚上将近10点,调解员余启智建议的和解方案在双方的巨大分歧下显得苍白无力。在得知病人已经出院回到工地上了,调解室的温度仿佛已经降到了冰点,考虑到病人还需要有人照顾以及病人家属连续几天的奔波劳累,调解小组无奈宣布当天的调解未能成功。
柳暗花明,归期可望
2月1日,由于达不到目的,病人家属组织到工地阻扰施工。调解的第四天,调解小组决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了施工方,许组委、余所长亲自到施工方的公司帮他们分析当前形式,绞尽脑汁想方案,苦口婆心地劝说施工方要权衡利弊,把病人的身体与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病人的身体情况如果再恶化,矛盾纠纷将再次升级。在情、理、法并用的劝说下,迫于各方压力,施工方终于做出了让步,后续赔偿金额不再是分文不出。在调解员的居中协调下,当事人双方经过一天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扣除已垫付医疗费用9.7万元和病人前期住院医保报销费用13284元,施工方再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偿金(含家属车旅食宿费、胡某的后期调养费、五位亲属的误工费、治疗费、后期检查费等一切费用,最终的赔偿金额定格在11.5万元。当晚8点多,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第二天早上,施工方将11.5万元的转账凭证交到了司法所存档,这起跨省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铁路施工得以顺利推进。
“谢谢你们,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协议签署后,病人家属激动地握紧了调解员的手。
(郑建发 王少鹏) |